专利申请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加快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要求:
1.有特别好的市场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要求有发改委出具的证明;
2.涉及专利纠纷急需保护的,要求有受理专利纠纷的执法部门的证明;
3.涉及与外国企业合作开发项目的,要求有合同文本。
专利申请并非逐级上报的,只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才有资格受理和审批专利申请。企业和市民可直接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设在各省的代办处。发明专利在3种专利中保护期限最长,法律状态最稳定,所以审查授权也最慎重,需要经过初审、实质审查、公开公告等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