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电视剧剧本现在实行备案制,备案时需要提交的文字材料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5-10-10 18:03:38
根据广电局通知,自2006年5月1日起,取消原有的“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审批”制度,实行“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自公示管理暂行办法”。所以电视剧剧本现在实行的是备案制度。

在进行电视剧备案时,企业需要提交的文字材料有:

一、完整填写由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统一印制的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表格,包括加盖对应的公章。

二、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剧情简介,准确表述该剧主题思想、时代背景、主要人物和主要情节。

三、特殊题材的拍摄制作备案剧目,须附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书面意见。

感谢您的咨询,如需要了解更多内容可向本站在的在线咨询顾问询问。

返回列表
全国服务热线:020-8558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