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申请单位与社会其他机构合作制作的电视剧办理电视剧拍摄许可证需要特别注意哪些

发布时间:2015-06-19 16:49:46
与社会其他机构合作制作的电视剧,在有关合作机构的合同中须明确由申请机构为主组建剧组,并对制作全过程负责,合作方不得独家享有版权。与创作人员的协议(意向书)须由申请机构独立、或由申请机构与合作机构共同与第三方签署。

返回列表
全国服务热线:020-8558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