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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叫中心许可证续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5-06-12 17:09:36
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第十三条和第三十条之规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呼叫中心许可证年检是每年的1到3月,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呼叫中心许可证在办理续期时需要哪些办理条件,要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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