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问答
企业名称要冠以“山东”或“山东省”行政区划的,如何办理核名?
发布时间:2015-11-20 10:29:08
登记机关是区(市)县工商局的,应先经区(市)县工商局上报市工商局,再经市工商局上报省工商局核准;登记机关是市工商局的,经市工商局直接上报省工商局核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什么流程呢?
申请企业名称在哪种情况下不能预先核准?
返回列表
全国服务热线:
020-85585849
电话
短信
地图
首页
网站首页
关于友佳
企业服务
问答
知识库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