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VIE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哪些方法?

发布时间:2015-09-22 11:50:36
一、公司的创始人或是与之相关的管理团队设置一个离岸公司,比如在维京群岛(BVI)或是开曼群岛。

二、该公司与VC、PE及其他的股东, 再共同成立一个公司(通常是开曼),作为上市的主体。

三、上市公司的主体再在香港设立一个壳公司,并持有该香港公司100%的股权。

四、香港公司再设立一个或多个境内全资子公司(WFOE)

五、该WFOE与国内运营业务的实体签订一系列协议,达到享有VIEs权益的目的,同时符合SEC的法规。

返回列表
全国服务热线:020-8558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