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体投资者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外国个人投资设立外资公司,由个人签字,企业投资的,则由外国企业董事长签字。中外合资企业,中方由企业盖章。
3、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需由全体投资者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
4、外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投资比例上述材料填写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