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咨询当地受理部门。需要注意的是,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江苏工商网(http://www.jsgsj.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